公告訊息

115年「特色產業加值輔導與推廣計畫」技術輔導申請公告

一、技術輔導項目:
(一)石材加工應用驅動製程節能與智慧化:協助廠商導入以智慧化驅動控制技術為核心的研磨方案,透過感測蒐集能耗與品質數據,建立研磨資料庫並進行分析,優化不同石種與段別之研磨參數,減少回磨、提升良率與一致性,達成節能12~30%。
(二)石材產業AI整合管理技術輔導:協助東部中小型石材加工企業建立企業知識庫,整合ERP資料庫,建立企業初步AI生產工作流程平台,助力企業管理AI化之基礎,推動產業AI化。
(三)石材隔音建材研製技術輔導:協助石材產業導入創新隔音材料與複合技術,以聚合物基材與多孔性材料進行配比研製,開發兼具結構性、隔音性與永續性的高值化石材產品。

二、廠商資格:
(一)依法登記之企業 (須有公司登記及工廠登記證)。
(二)申請企業或其負責人皆非銀行拒絕往來戶,計畫執行場所應於我國管轄區域內。

三、應檢附申請文件:
(一)申請文件檢查表(附件一)。
(二)受輔導業者技術輔導申請表(附件二)。
(三)蒐集個人資料告知事項暨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書(附件三)。
(四)利益迴避聲明書(附件四):依照「經濟部產業發展署辦理產業創新活動補助及輔導計畫之利益迴避暨保密原則」聲明事項原則。
(五)核准設立之相關文件(營業登記、公司(商業)執照、工廠登記證)影本或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附件五);擬參與技術輔導項目(三)之廠商,若為無自營工廠之品牌經營者,請提供代工廠工廠登記證。上述文件皆需加蓋公司章及負責人章。
(六)廠商信用證明(附件六):票據交換機構於申請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以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文件。
(七)廠商納稅證明(附件七):其屬營業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

四、申請辦法:
(一)擇一技術輔導項目申請;點此下載申請文件。
(二)收件截止日:自公告日起至115年4月8日(三)下午17:00止。
(三)送件方式:
1.親送或郵寄。收件人:花蓮縣吉安鄉光華村南濱路一段534號  財團法人石材暨資源產業研究發展中心   收。
2.信封封面請註明「申請「特色產業加值輔導與推廣計畫」技術輔導,項目編號( ○ )
(四)審查結果將公告於石資中心官網。

五、輔導單位及輔導期間:財團法人石材暨資源產業研究發展中心,自核准日起至115年10月31日止。

六、個案輔導經費:視各案輔導內容評估輔導經費,其中每案廠商自籌款占個案計畫總經費比例至少30%。

七、詳細輔導內容請逕洽03-8423899:
(一) 石材加工應用驅動製程節能與智慧化:分機346 楊先生
(二) 石材產業AI整合管理技術輔導:分機209 李先生
(三) 石材隔音建材研製技術輔導:分機325 詹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