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訊息

111年經濟部工業局委辦計畫「區域特色資源產業加值推動計畫」技術輔導申請公告

一、技術輔導項目:
(一)石材數位加工高值化應用技術:導入石材圖像處理技術及結合數控技術,生產高值化石材製品。
(二)石材加工製程循環用水處理技術:導入石材加工製程循環用水即時監控與自動化控制系統,提升石材加工製程用水水質及資源利用最大化。

(三)東部區域特色材料跨域應用:輔導運用東部特色材料,開發食品、粧品、生技產品…等產品。

二、廠商資格:
(一)依法登記之企業 (須有公司登記及工廠登記證)。 
(二)申請企業或其負責人均非銀行拒絕往來戶,計畫執行場所應於我國管轄區   域內。

三、應檢附申請文件:
(一)核准設立之相關文件(營業登記、公司(商業)執照、工廠登記證)影本或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擬參與技術輔導項目(三)之廠商,若為無自營工廠之品牌經營者,請提供代工廠工廠登記證。上述文件均需加蓋公司章及負責人章。
(二)廠商信用證明:票據交換機構於申請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証明文件。
(三)廠商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証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証明代之。
(四)「蒐集個人資料告知事項暨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書」。
(五)技術輔導申請表。

四、申請辦法:
(一)擇一技術輔導項目申請;點此「下載(請點選此處)」申請文件。
(二)收件截止日:自公告日起至111年4月8日止。
(三)送件方式:
1.親送或郵寄:

 收件人:花蓮縣吉安鄉光華村南濱路一段534號
         財團法人石材暨資源產業研究發展中心   收。
 2.信封封面請註明:
  「申請「區域特色資源產業加值推動計畫」技術輔導,項目編號(   )」
(四)審查結果將以電子郵件個別通知。


五、輔導單位及輔導期間:
       財團法人石材暨資源產業研究發展中心, 111年5月9日至10月8日。


六、個案輔導經費:視各案輔導內容評估輔導經費,其中每案廠商自籌款占個案計畫總經費比例至少30%。


七、詳細輔導內容請洽03-8423899:
       (一)石材數位加工高值化應用技術:分機345 李先生
       (二)石材加工製程循環用水處理技術:分機475 曾先生 
       (三)區域特色材料跨域應用:分機203 陳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