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工業局111年區域特色資源產業加值推動計畫」技術輔導案申請中
111年經濟部工業局委辦計畫「區域特色資源產業加值推動計畫」技術輔導 「東部區域特色材料跨域應用」申請公告
一、技術輔導項目:
東部區域特色材料跨域應用:
輔導運用東部特色材料,開發食品、粧品、生技產品…等
產品。
二、廠商資格:
(一)依法登記之企業 ( 須有公司登記及工廠登記證 )。
(二)申請企業或其負責人均非銀行拒絕往來戶,計畫執行場
所應於我國管轄區域內。
三、應檢附申請文件:
(一)核准設立之相關文件 ( 營業登記、公司 ( 商業 ) 執照、
工廠登記證 ) 影本或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
網站之資料代之;若為無自營工廠之品牌經營者,請提
供代工廠工廠登記證。
上述文件均需加蓋公司章及負責人章。
(二)廠商信用證明:
票據交換機構於申請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
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証明文件。
(三)廠商納稅證明:
其屬營業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
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
。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証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証
明代之。
(四)「蒐集個人資料告知事項暨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書」。
(五)技術輔導申請表。
四、申請辦法:
(一)擇一技術輔導項目申請:
點此「下載(請點選此處) 」申請文件。
(二)收件截止日:自公告日起至111年5月15日止。
(三)送件方式:親送或郵寄。
★收件人:
973-056 花蓮縣吉安鄉光華村南濱路一段534號
財團法人石材暨資源產業研究發展中心 收。
★★務必註明 // 信封封面:
『申請「區域特色資源產業加值推動計畫」
技術輔導,項目編號( )』
(四)審查結果將以電子郵件個別通知。
五、輔導單位及輔導期間:
財團法人石材暨資源產業研究發展中心
輔導期間:111年5月23日至10月08日。
六、個案輔導經費:
視各案輔導內容評估輔導經費,其中每案廠商自籌款佔
個案計畫總經費比例至少30%。
七、輔導聯絡資訊:
區域特色材料跨域應用
03-8423899 分機 203 陳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