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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中心113年經濟部產發署委辦計畫「水泥與建材產業低碳轉型計畫」技術輔導申請公告

113年經濟部產發署委辦計畫「水泥與建材產業低碳轉型計畫」技術輔導申請公告
一、技術輔導項目:

  1. 陶瓷產業製程節能技術輔導:輔導產業以現有設備、製程等實際現況,找到製程排放熱點,以及能源效率較差的單元,協助整體創新製程技術導入,或單元組件的更新與升級,或餘熱回收再利用,達到製程生產最佳效率,減少無謂的能源消耗。
  2. 陶瓷產業資源循環改善技術輔導:透過資源處理技術的升級與參數調校改善等方式,提高各項資源循環使用次數,如水資源品質的提升,提高水資源再利用率。污泥與固體廢棄物的組成單純化,輔以創新技術開發副產品,減少廢棄物直接焚化處理,進而達到有效降低溫室氣體排放量之目的。
  3. 陶瓷產業電力系統改善升級輔導:建立電力資源監控系統,搭配產業廠內現有生產量能,建議最佳契約用電量。以產能與系統分析,輔導產業生產製程設備改善,提升電力資源的使用效率。更新廠區內各項節能組件,有效降低舊有設備能耗。
  4. 陶瓷產業原物料組成改善輔導:藉由原料配方的改良及面磚加工製程設備的改良升級,使面磚在生產中,達到減少原料使用,亦可符合相關法規中所要求的材料強度及特性,降低造成不必要的碳排放及廢棄物的產出。

二、廠商資格:

  1. 依法登記之企業 (須有公司登記及工廠登記證)。
  2. 商業登記須具陶瓷相關產業廠商。
  3. 申請企業或其負責人均非銀行拒絕往來戶,計畫執行場所應於我國管轄區域內。

三、應檢附申請文件:

  1. 申請文件檢查表(附件一)。
  2. 受輔導業者技術輔導申請表(附件二)。
  3. 蒐集個人資料告知事項暨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書(附件三)。
  4. 利益迴避聲明書(附件四):依照「經濟部工業局辦理產業創新活動補助及輔導計畫之利益迴避暨保密原則」聲明事項原則。
  5. 核准設立之相關文件(營業登記、公司(商業)執照、工廠登記證)影本或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附件五);擬參與技術輔導項目(三)之廠商,若為無自營工廠之品牌經營者,請提供代工廠工廠登記證。上述文件均需加蓋公司章及負責人章。
  6. 廠商信用證明(附件六):票據交換機構於申請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証明文件。
  7. 廠商納稅證明(附件七):其屬營業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証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証明代之。
  8. 受輔導業者申請輔導意願書(附件八)。

四、申請辦法:

  1. 擇一技術輔導項目申請;點此下載申請文件。
  2. 收件截止日:自公告日起至113年04月08日(共計7個日曆天)下午17:00止。
  3. 送件方式:
    (1)親送或郵寄。收件人:台北市中正區愛國東路60號3樓之2 財團法人石材暨資源產業研究發展中心 收。
    (2)信封封面請註明「申請「水泥與建材產業低碳轉型計畫」技術輔導,項目編號( )」
  4. 審查結果將以電子郵件個別通知。

五、審查通過之廠商務必於通過日起一個月內(日曆天)完成合約簽訂,逾期視同放棄,遞補順序採備取名單順序遞補。
六、審查通過之廠商及同一輔導技術不得重複申請經濟部產發署相關計畫補助經費。
七、輔導單位及輔導期間:財團法人石材暨資源產業研究發展中心,自核准日起至113年10月31止。
八、個案輔導經費:視各案輔導內容評估輔導經費,其中每案廠商自籌款占個案計畫總經費比例至少45%。
九、詳細輔導內容請逕洽02-2341-1655分機19張先生;分機14 盧先生。